各有关省市丝绸协会、柞蚕茧丝绸分会、各有关会员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丝绸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丝绸品牌的培育和发展,经研究,我会将于12月中下旬举办“2012全国丝绸创新产品推介活动”。活动由中国丝绸协会主办,各省市丝绸协会、柞蚕茧丝绸分会协办,广东省丝绸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丝绸文化产业创意园承办。现将推介办法(见附件)随函印发,请按推介办法的要求,做好推介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2012全国丝绸创新产品推介办法
中国丝绸协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2全国丝绸创新产品推介办法
一、参评企业和产品的申报条件
1、参评企业须为本协会会员。
2、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参评产品应为企业近三年以来研发生产的创新产品,已批量生产并推向市场。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优先推荐:
(1)采用新原料、新工艺、新技术,在创意和设计等方面有创新的产品;
(2)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称号企业的产品;
(3)获得“高档丝绸标志”授权企业的产品;
(4)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质、驰名商标”等产品称号或通过新产品认定的产品;
(5)具有独特风格并获得市场适销或好评的产品;
(6)获得国际性优质奖荣誉或外商直接好评的产品。
二、参评产品的分类
本届参评产品分成五大类:
1、丝绸面料;
2、丝绸服装、方巾、领带及其它丝绸制成品;
3、家用丝绸产品及蚕丝被;
4、丝绸礼品及工艺品;
5、以茧、丝为原料开发出的护肤、保健、食用、医疗等综合利用产品。
三、推介程序
1、企业自愿申报,按产品分类申报参评产品,并填写丝绸创新产品推介申报表(表样附后)。
2、各省(市)丝绸协会、柞蚕茧丝绸分会负责本省市企业参评工作的组织和推荐,并将推荐意见汇总后报中国丝绸协会。
3、中国丝绸协会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参评产品名单。
4、中国丝绸协会聘请专家评审组,对推荐参评产品进行评审。评审组成员由工艺技术专家、染织设计专家、艺术设计专家等各方面专家组成。
5、中国丝绸协会对专家组评出的推介产品进行审核,确定获奖企业和产品名单,并颁发奖牌、证书。
6、对获奖企业和产品将通过中国茧丝绸网及其它有关媒体和我会组织的相关会议和活动进行宣传推广。
四、报送要求:
1、每个参评产品需填报申报表(文件及申报表可由www.silk-e.org下载)一式两份,并将申报表(纸质及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分别报当地省(市)丝绸协会和中国丝绸协会秘书处各一份。
2、各省(市)丝绸协会对本省(市)参评产品进行汇总和推荐,并于12月5日前报中国丝绸协会秘书处。
3、每个参评产品报送一份实物样品,其中,面料每块3米。所有参评样品上均应有标签注明商标名称、产品名称和生产单位。请参加推介活动的企业将参评样品于12月5日前直接寄送中国丝绸文化产业创意园。
4、本次推介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获推介产品样品拟留作用于更高层次的展示活动,未获推介样品全部退还。
五、联系方式:
1、中国丝绸协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八条56号
邮 编:100034
联系人:芦淑静、杨晓韬
电 话:010-66185896,传真:010-66117363
Email:yangxt313@163.com
2、中国丝绸文化产业创意园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南新路10号中丝园绣阁四楼
邮 编:518112
联系人:陈琼
电 话:0755-89382222-8873,13418550372
传 真:0755-8945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