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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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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取消部分商品进出口 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

 

7月30日,质检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取消部分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公告》中对法检目录进行了调整,取消对纺织和化矿等类别的编码项下产品的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公告自2012年月日起施行。其中涉及到我部分毯子和纱线面料产品。具体请见附件。

 

附件1:e9分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2012[1].7.doc

附件2:关于取消法检的113号公告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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