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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农业局四举措推进市级蚕桑项目落实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严格筛选项目实施主体。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只能是从事蚕桑生产的村民委员会、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二是指导大户规划科学化,种养规模化。新建小蚕共育室和大蚕棚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和有毒有害环境。对建设小蚕共育室单间40㎡以上的业主和新建大蚕棚单间70㎡以上的业主才能享受财政补助。

  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和资金补助标准。新建和改建小蚕共育室要求墙体六面光(地面硬化),易于消毒和隔热保温;配套消毒池、小蚕共育盒(台、架)、温度计、升降温等设备。新建小蚕共育室补助800元/㎡,改建小蚕共育室补助200元/㎡。大蚕室外简易专用蚕棚要求结构稳固,地面平整硬化便于消毒,屋顶有隔热层,配套消毒池、简易蚕台等。新建大蚕棚单间70㎡以上的业主,补助标准为100元/㎡。

  四是及时组织验收。内江市农业局组织验收组到现场验收核实结果:内江全市2018年新(改建)小蚕共育室5个,总面积509.17㎡;新建大蚕棚165个,总面积29323.4㎡。共补助资金321.897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160.9487万元,县、区级承担160.9488万元。通过实施项目,进一步推动了内江蚕业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  

(内江市蚕业管理站    何志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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