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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布“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丝绸行业怎么办?


  7月26日,四川省丝绸协会从省商务厅茧丝办得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创新扶贫产品销售机制促进精准脱贫工作的工作部署,为更好落实贫困地区集体商标应用工作,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扶贫产品认定办法(试行)、“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使用细则。

 该通知对“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的所有权、使用成员及权利义务、使用条件、使用申报程序、使用管理,以及使用该商标的扶贫产品的范围、来源、认定条件、认定资料和审核部门等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可与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自有商标共同使用。

 “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所有权属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项目中心(以下简称“项目中心”),由项目中心授权成员集体使用。项目中心委托四川省供销社农产品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产品经营集团”)负责集体商标日常运维和管理等事项。使用集体商标的成员是指来源于88个贫困县所辖行政区域、72个有脱贫攻坚任务县(市、区)的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飞地园区中,涉及产业扶贫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会员,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团体与其他经营组织。集体商标的使用实行属地管理(包括飞地园区)、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使用集体商标的扶贫产品包括商品与服务,产品质量由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受省旅发委、商务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省食药监局、省质监局、省扶贫移民局、省工商局、省供销社等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

 申请认定使用“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扶贫产品要满足四项条件,一是由市场合法主体生产、加工和提供服务的扶贫产品,符合“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二是扶贫产品生产、加工和服务的市场合法主体,其注册地、纳税地必须在扶贫产品界定范围内,三是扶贫产品应符合相应的生产和质量标准,四是扶贫产品生产、加工和服务的市场合法主体,在界定范围内雇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普工/成员/会员)数量达到30%以上。

 申请认定扶贫产品需要提供这些资料,一是市场主体的工商注册、生产经营许可等资格证书,二是市场主体的半年以来当地纳税证明复印件,新注册的市场主体,需要提供新办税务证复印件,并要求在半年后补交最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三是市场主体(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除外)提供雇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普工/成员/会员)花名册(含身份证号)及社保代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是市场主体生产、加工和服务类的扶贫产品需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由当地扶贫移民局出具的扶贫产品原材料产地证明,扶贫产品相关质量认证证明、标识、行业许可证,飞地园区生产的扶贫产品要出具界定范围内的采购依据。扶贫产品的日常认证审核工作由项目中心委托授权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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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丝绸行业在全省有19个市(州)、120个县(区)、100多万户从事栽桑养蚕,2017年桑园面积有195万亩、生产蚕茧8.1万吨、蚕丝2.95万吨,桑园面积、产茧量、蚕丝产量分别位居全国第2位,桑叶、桑果、桑枝、蚕蛹、蚕蛾、蚕沙等副产物综合开发利用率持续增长,蚕桑综合产值达到71亿元,比上年增加8.40%。全省已发展10亩以上种养大户已达到13万户,30亩以上家庭农场6000户,蚕桑专业合作社200余家,有22个蚕业合作社被命名为“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 。截至2017年底,在全省36个国定贫困县,88个省定贫困县中,已建成省级蚕桑基地县15个;在全省40个蚕桑基地县的扶贫规划中,有698个贫困村首选蚕桑为脱贫主导产业,已有468个贫困村通过发展蚕桑产业退出减贫计划,减贫率占67.05%,走出了“人平两亩桑,脱贫奔小康”精准扶贫模式,蚕桑丝绸业已成为部分贫困地区的财政主要来源、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和有效实现精准脱贫的骨干产业。在推进蚕桑丝绸产业扶贫中,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和南充尚好桑茶有限公司、南充银海丝绸有限公司、四川安泰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新丝路茧丝绸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发挥引领作用,探索建立科技扶贫示范基地、“一对一”技术服务、就地建设扶贫就业车间等扶贫新模式,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高县立华蚕茧有限公司、珙县智溢茧丝绸有限公司被省委农工委评为“四川省2017年带动脱贫攻坚明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南充顺成纺织有限公司被四川省就业扶贫推进会树为“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示范窗口”,四川红旗丝绸有限公司负责人被省工商联、省扶贫和移民局等单位评为“精准扶贫先进个人”。

  从扶贫产品界定范围来看,桑叶茶、桑叶粉、药用冬桑叶、桑叶面条、鲜桑果、桑果汁、桑果酒、桑葚膏、桑果干、桑枝食用菌、药用桑枝皮、蚕蛹、蚕沙、柞蚕鲜蛹、雄蚕蛾酒、蚕丝被、蜀锦、蜀绣、手绘丝绸服装服饰等产品,以及以蚕桑丝绸为主题的观光旅游、桑家乐、蚕家乐、采摘节、文化节、展会、广告、网店、营销等服务都符合“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希望全省蚕桑丝绸行业中符合“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使用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及会员、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团体与其他经营组织,积极向当地扶贫和移民工作局申请扶贫产品认定。获得扶贫产品认定后,再向当地同级供销社递交《“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使用(扶贫产品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初审、复审、获得项目中心备案后,项目中心将与申报主体签订《“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颁发《“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授权使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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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四川省丝绸协会、四川省丝绸科学研究院、四川省丝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省蚕桑丝绸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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