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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维推荐性国家标准(麻类纤维/茧丝部分)集中复审专家评审工作圆满结束


    2016年11月17日,纤维推荐性国家标准(麻类纤维/茧丝部分)集中复审专家评审会在广西南宁召开。中国纤维检验局王丹涛副局长,标准科技处、公检二处相关负责人,广西自治区质监局总工程师廖文军,广西质检院院长李暄等负责人出席评审会议。来自相关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交易市场、相关企业及纤检机构专家,参与集中复审工作。本次评审会分成麻类纤维组和茧丝组,分别进行评审。

两组专家共对28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含计划项目)进行了集中复审,复审结论为: 12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继续有效,1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1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转化。此评审意见需要中纤局批准后最后确定。

一、麻类纤维

(一)继续有效。GB/T 20793-2015《苎麻精干麻》等10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因技术内容指标设置合理,符合苎麻、大麻产业发展需要;试验方法先进合理,可操作性强,建议继续有效;20120661-T-424《精细亚麻》和20120663-T-424《苎麻纤维细度的测定 气流法》正处于报批审查中,内容合理,符合产业发展需要。

(二)修订。GB/T 7699-1999《苎麻》等9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因编写格式不符合GB/T 1.1-2009规定和要求需要修订。其中苎麻品种经改良后纤维品质指标提高,原标准长度和细度指标需要进行修改;苎麻的剥制加工方法增加了机械剥麻,原麻外观质量发生变化,相应文字描述需进行修改;由于研发出新强力测试仪器,强力试验方法也需改变;加工工艺改变,建议调整为“黄麻”、“红麻”;范围增加雨露麻,其技术内容需增加雨露麻的技术要求;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2370;取样方法中样本量需要增加;根据生产加工的需要,亚麻棉易引起混淆,名称调整为“亚麻短纤维”;与相关技术内容如细度、产品分类需调整等方面的原因,建议修订。

GB/T 13833-2002《纤维用亚麻原茎》和GB/T 13834-2008《纤维用亚麻雨露干茎》2项标准编写格式不符合GB/T 1.1-2009规定,建议合并为一个标准,技术内容上包含原茎和雨露干茎,技术要求需对应调整;GB/T 17345-2008《亚麻打成麻》,该标准已经修订,GB/T17345-2016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

(三)转化。GB/T 18146.1-2000《大麻纤维  第1部分:大麻精麻》,因大麻精干麻为企业过程产品,可制定团体标准进行调整,建议转化。

二、茧丝

(一)继续有效。GB/T 9176-2016《桑蚕干茧》,该标准已完成修订,于2017年1月1日实施;GB/T9111-2015《桑蚕干茧试验方法》,标准中描述的选茧试验、切剖试验、解舒试验、公量试验、洁净试验等试验方法适应目前丝绸行业的生产经营与测试技术现状,可操作性强,建议继续有效。

(二)修订。GB/T 10115-2008《柞蚕鲜茧》,该标准中的定等分级过于繁琐,修订中需重新设定梯度分明、可操作性强的分级指标,并且与GB/T 15268-2008《桑蚕鲜茧》中的分级指标协调一致,建议修订;GB/T 15268-2008《桑蚕鲜茧》,该标准中分级指标与试验方法需修改,现有分级过于繁琐,修订中需重新设定梯度分明、可操作性强的分级指标,将该标准中的试验方法整合入标准GB/T 19113《桑蚕鲜茧分级(干壳量法)》,建议修订;GB/T19113-2003《桑蚕鲜茧分级(干壳量法)》,该标准需要在修订中增加茧层率法、全茧量法与缫丝法,进一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建议修订。

与会两组评审专家,结合复审标准的实际情况,认真思考、积极发言,经过紧张激烈的讨论,在反复斟酌之后,完成复审工作,使会议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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