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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丝绸协会组织召开全省“缫丝行业试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额核定扣除办法”培训会


 12月9日,四川省丝绸协会在成都组织召开全省“缫丝行业试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额核定扣除办法”培训会,来自全省缫丝企业的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共70多人参加会议。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傅鸿雪及相关同志应邀到会指导、授训。四川省丝绸协会会长陈祥平、秘书长范小敏出席会议。会议由四川省丝绸协会副秘书长程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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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30日,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在棉纺织和缫丝加工行业试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7号),自12月1日起,将购进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销售棉纱、生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为帮助缫丝企业切实掌握和应用该《办法》,按照《公告》要求尽快开展“核定扣除”的相关工作,四川省丝绸协会举办了此次培训会。

 会上,傅鸿雪处长就四川省《在棉纺织和缫丝加工行业试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过程等作了说明,对《办法》的具体要求和核算规则、注意事项等做了指导。该《办法》主要起草人之一、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付宇为参训人员逐一解读了《办法》条款,开展深入浅出的务实操作培训。对《办法》涉及的各类税率、成本核算以及各类环节的进项税额核定方法等进行详细讲解,针对缫丝企业关键性账务处理和需要注意的操作细节等,列举出与企业实际相符的数据加以阐述和公式推导、演算,使参训人员听得懂、好理解、易掌握,并对参训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一一作了解答。

 陈祥平会长在会前动员讲话中代表协会对省国家税务局及相关部门长期关心和支持全省丝绸行业的发展表示深切谢意,希望全省缫丝企业通过此次培训真正将《办法》学懂悟透弄通,做实做好财税工作,真正发挥出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会议结束时,程明副秘书长对各缫丝企业提出要求,一是要按照该《办法》要求尽快做好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和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等工作;二是要加强与当地国税部门和省丝绸协会秘书处的沟通,确保该《办法》在各个企业顺利实施。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极具实用性和操作性,该《办法》的出台将为推动四川茧丝绸这一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更好更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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