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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到2017年底,进出口总额达到41071亿美元。其中出口22634亿美元,比1978年(97.5亿美元)出口增长近232倍。在世界出口贸易额的位次由改革开放前的32位上升到现在的第1位。出口总额已占我国GDP的20%左右。

 回顾改革开放40年我国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改革开放已成为推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因。

 完善外贸体制

 我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主要得益于不断深化的对外贸易体制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适应我国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政策的要求,我国对外贸易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1982年四个部(委)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同年4月25日宣布经贸部对外贸易管理局成立,并在贸管局内专设了体制处,专门从事外贸体制改革和审批各类外贸企业经营权的工作。

 国家对广东、福建两省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建立了四个经济特区;京津沪三市建立外贸总公司,扩大了三市的外贸自主权,建立了一批工贸结合的公司和咨询服务公司,进行了部分生产企业和企业联合体直接经营对外贸易的试点。

 1984年5月国家决定,天津、上海、大连等14个沿海开放城市和7个计划单列市都相应给予外贸经营权。至1984年,全国已批准各类经营外贸企业8349家(不包括三资企业),比1979年上半年以前的205个增加了近40倍。

 外贸经营权的下放对于调动部门、地方、企业发展出口的积极性和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打破了几十年来由少数外贸专业公司垄断经营的格局。但就整个外贸体制而言,仍存在外贸管理体制上的政企合一,经营体制上的收购制、分配制,财务体制上的统负盈亏的“大锅饭”等根本性问题,工贸结合的实质性问题没有解决,企业仍受行政部门的束缚,其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综合上述情况,为了使我国对外贸易有更大的发展,更好地适应对外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外贸体制改革先行一步的要求,国务院成立了外贸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从各部委抽调了近15人组成办公室。原外经贸部部长郑拓彬任办公室主任,原国家体改委副主任陶力、原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副总干事徐雪寒任副主任。

 在总结几年来外贸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经过近半年的调查研究和征求各方意见后,1984年8月初,郑拓彬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汇报了情况,得到批示要求一个礼拜拿出文稿报国务院,我参加了这个小范围的会议,研究设计起草文稿的思路。会后,由我起草了这个文件,国家体改委的王世元也参加了起草工作。8月10日晚上,郑拓彬逐条逐句对文稿进行修改并签字后,由我送国家体改委陶力会签。

 1984年8月14日,我们正式向国务院报送了外贸体制改革的意见报告,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后,国务院于1984年9月15日下达了国发〔1984〕122号文件。

 通过这次重大改革,我国的外贸体制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是我国外贸改革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国务院在批转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通知中指出:“这次外贸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所确定的改革原则是正确的,实施的意见是可行的。这对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要求各地各部门的各级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破除老框框,冲破习惯势力的束缚,解放思想、敢于创新、锐意改革。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通知还着重指出,外贸体制改革后,外经贸部要对全国对外经济贸易实施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充分行使国家管理外贸工作的职能,有效地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由于外贸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与整个国民经济体制的改革有密切的联系,而在前一段改革中,有些外贸体制改革措施因与其他部门不相适应而无法实施。

 针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的“为了更好地扩大对外贸易,必须按照有利于促进外贸企业自负盈亏、开放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方向,坚决地有步骤地进一步改革外贸体制”,从1993年11月1日起,国家推出了以外汇体制改革为核心内容的新一轮外贸体制的改革措施,实行汇率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

 第二项改革是进一步完善外贸宏观管理。我国第一部《对外贸易法》于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包括《进口商品管理条例》《出口商品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处罚低价出口行为规定》等等。

 这些法规的出台使我国外贸管理逐步转变为运用法律规定和经济调节手段调节对外贸易,同时还加快授予具备条件的国有生产企业、科研单位等外贸经营权。

 通过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使我国的对外贸易又上了一个大台阶。

 扩大机电产品出口

 通过几十年的外贸发展,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也有了很大改善。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已占出口总额的90%以上,尤其机电产品的出口迅猛发展。

 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始于1956年,到1978年机电产品出口达到69500万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9.6%,这同我国的政治经济地位极不相称,同我国机械工业制造能力及世界各国相比较,其出口量微乎其微。

 为了改变我国出口商品结构落后的面貌,同时扩大机电产品出口,1982年12月2日,我起草了向外经贸部党组的报告,提出改变出口商品结构,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建议,并于1983年1月20日在《经济参考》和1983年4月在《国际贸易》月刊发表文章,呼吁开创机电产品出口新局面。1983年5月,在国务院第三会议室连续召开了由各部委领导参加的会议。郑拓彬、魏玉明等部领导参加了会议,我列席了会议。

 5月28日,我在第三次会议上作了汇报,介绍了世界机电产品出口贸易情况、我国机电产品出口现状和问题,提出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建议。会后决定研究提出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的战略目标及政策措施、体制改革等。我负责起草这份文件。

 文件起草后,郑拓彬召开部党组会议进行讨论并会同有关部委多次研究,于1983年7月12日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扩大机电产品出口问题”的报告,国务院于1983年8月5日以国发〔1983〕121号文件批转了此报告。

 国务院在此文件中指出:“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提高机电产品出口比重,不仅对改变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的落后面貌、增加外汇收入有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发展机电产品出口能够不断促进我国机电工业的技术改造,赶上世界先进水平,适应国内外两个市场的需要,促进我国机电工业的发展。”从宏观上看,这是我国振兴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措施。

 这个文件下达后,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得到迅速发展。截至2017年12月,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达到13214.7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8%,比1984年增长近548.3倍。

 外贸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和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需要,外贸体制必须在外贸发展中深化改革和完善,用改革和创新的精神,积极和有力的措施,及时解决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推动我国外贸更加持续、稳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历任原外经贸部外贸管理局体制改革处副处长、出口管理处处长、福州特办副特派员、外贸管理局副局长、上海特办特派员等职苏家寿)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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